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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應納稅所得額減半征收標準提高至20萬元
據新華社2月25日電 從今年起,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范圍再度擴大。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2月25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進一步減稅降費措施、支持小微企業發展和創業創新,部署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設、以公共產品投資促進穩增長調結構,決定提高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補助標準、助力貧困學子和技能型人才成長。
會議確定,在已出臺一系列優惠政策基礎上,繼續加大對小微企業和創業創新的減稅降費力度。
一是從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將享受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小微企業范圍,由年應納稅所得額10萬元以內(含10萬元)擴大到20萬元以內(含20萬元),并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助力小微企業盡快成長。
二是從2015年4月1日起,將已試點的個人以股權、不動產、技術發明成果等非貨幣性資產進行投資的實際收益,由一次性納稅改為分期納稅的優惠政策推廣到全國,以激發民間個人投資活力。
三是將失業保險費率由現行條例規定的3%統一降至2%,單位和個人繳費具體比例由各地在充分考慮提高失業保險待遇、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落實失業保險穩崗補貼政策等因素的基礎上確定。初步測算,僅這一減費措施每年將減輕企業和員工負擔400多億元。
小微企業所得稅
優惠范圍屢次擴大
20萬元
享受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小微企業范圍擴大到20萬元以內(含20萬元)
實施時間:2015年至2017年
10萬元
享受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小微企業范圍擴大到10萬元(含10萬元)
實施時間:2014年至2016年
6萬元
年應納稅所得額減半征收標準提高至6萬元
實施時間:2012年至2015年
3萬元
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3萬元(含3萬元)的小微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實施時間:2010年
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范圍再度擴大的利好消息,讓新疆小微企業主王海讓興奮不已,就在不久前,王海讓從烏市一家中學物理老師的崗位上辭職下海,創辦了八方聚祥商務推廣機構。
王海讓告訴記者,創業者都希望成本能節省一分算一分,此次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范圍擴大,將有效減少企業經營成本。
根據此次發布的小微企業減稅新政計算,一家全年應納稅所得額20萬的小微企業,此前每年需要按2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20萬×25%=5萬元,但從今年1月開始的3年內,這家小微企業只需要每年按照20萬×50%×20%=2萬元繳納企業所得稅,每年減稅3萬元,3年減稅9萬元。
目前,小微企業占全疆企業總數九成以上,納稅占35.9%,就業比重達73.2%。為全面釋放政策紅利,激發小型微利企業內生動力,自2010年開始,小微企業減稅東風加疾,5年來屢次擴容。
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3萬元(含3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年末,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下發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新政,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減半征收標準由3萬提高至6萬。
隨后從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我區小微企業開始實施新稅收優惠政策,即享受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小微企業范圍由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6萬元(含6萬元)擴大到10萬元(含10萬元),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自治區國稅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說,這一政策實施后,小微企業稅負進一步減輕。同時,以往的審批制轉為了報備制,也就是說符合規定條件的小微企業,在預繳和年度匯算清繳企業所得稅時,可以按照規定自行享受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無需稅務機關審核批準,但在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時,應同時將企業從業人員、資產總額情況報稅務機關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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